就在地铁撞人事件已经过去十几天之后,公众经过媒体报道才知道伤亡状况,如此漫长的信息空窗阶段,相比事故本身更让人感到不安 。
事故迟报引发质疑
处在9月13日深夜发生的那场事故,一直到9月24日的时候才进入到公众的视野范围之中,从9月13日深夜到9月24日这期间间隔了十一天。像这样一种延迟公布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做法,是违背了公众对于信息及时性方面的基本期待的。现如今处于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背景之下,地方部门尝试着通过内部消化的方式来管控相关事件,然而往往会出现适得其反的结果。
长时间保持沉默,会直接致使猜测以及谣言的产生。当公众没办法从官方渠道获取信息之时,各种各样未经证实的说法就开始去填补空白。这不但对事件的解决没有帮助,反倒会消耗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使得后续就算发布很详尽的调查报告,也有可能难以让民众完全相信 。
提级调查与信息公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宣称已针对此事展开提级调查,这展现出上级部门对于该事件的重视程度状况。提级调查一般来讲意味着有更高级类别的部门参与进来,调查所具备的力量更为强大,其目标在于保证结果的公正跟权威。然而,重视调查这一行为与及时进行通报并非属于相互矛盾的选项范畴。
在调查开始的时候,就要把基本事实告知给公众,并且承诺会公布进展情况,这既能够满足公众对于知情权的需求,还能够为调查工作营造出一个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虽然调查是需要花费时间的,但是通报没有必要一直等到全部结束之后才进行,及时的信息公开完全可以与深入的事故调查两者并行不悖 。
制度要求与现实落差
国家层级针对事故信息公开存有明确规定 ,相关意见作出要求 ,除去涉密内容之外 ,需主动公开事故信息 ,并且依据调查进展及时朝着社会通报情况 ,这给地方部门处理类似事件赐予了清晰的操作指南 。
然而,规定跟现实之间存有显著落差,好多地方于操作里依旧偏向“调查完再统一发布”的传统模式,担忧不完整的信息会引发误解,可这种谨慎时常演变成拖延,最终致使让制度要求流于纸面,还错失了引导舆论的最佳时机。
公众知情权的价值
于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里头,公众所拥有的知情权,它可不单单只是一项权利,还是对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关键作用的重要因素。知情权表明公众具备知晓关乎自身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那种重大事件发展进程的权利。保障这样一项权利,乃是现代社会当中政府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适时的消息披露是给予大众的敬重,亦是对社会监督的接纳包容。这会使大众体会到自身的参与感受以及被重视的心绪态势,进而更易于同管理部门构建信任关联。相反而言,消息封锁易于营造对立情绪氛围,把管理部门放置于大众的对立一方了。
舆情应对的常见误区
行政部门中的一部分,于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常常会陷入这样一种思维的误区,那就是觉得“要是说错了,还不如保持沉默”。据他们的想法,当情况尚未完全清晰明了的时候就去发布信息,极有可能因为细节方面存在出入,进而引发新一轮的舆情状况。所以呢,他们就选择等待,盼望着那个所谓的“最终结论”的出现。
其这种行径却遗漏了现代传播的规律,于等待之际,信息的空白缺口已然被各类猜测给填充得满满当当,官方在那个时候再去发声,常常得付出数倍的功力去进行澄清以及纠偏,在第一时间就告知“已知”和“未知”,坦然地承认调查的繁杂性,反倒是更为稳当的舆情应对起始点。
构建良性的沟通机制
此起事件所暴露出来的,乃是应急沟通机制存在不健全的状况。一个健全的机制应当涵盖明确的信息发布时限,具备规范的发布口径,还有多阶段的发布计划。哪怕是在深夜发生事故,也应该有预案来保证能够在数小时内发布首先的简短声明。
打造这样的机制得转换思维,把信息公开看成是事件处理里的关键要素,并非是事后才去补充。它规定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期间就要开展演练以及培训,保证在有压力的状况下依旧能够不失秩序、及时地跟公众交流,把被动的回应转变为主动地沟通。
就这起安全事故而言,您觉得除去及时通报之外,管理部门于事件发生之后最先应当采取的步骤是啥呢?欢迎在评论区去分享您的看法了,而且也请点赞予以支持,以便让更多的朋友能够参与到讨论当中来。
